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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夯实人力支撑

时间:2025-01-26 09:27 来源:河南省政协

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夯实人力支撑

——孙延文委员的发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当前,我国人口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比较明显,以河南省为例,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我省出生人口达到近十多年来的峰值142.6万人,此后逐年下降,2023年为69.5万人、仅占2016年的48.7%;201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15‰,随后也呈逐年下降趋势,2022年比全国提前一年进入负增长(-0.08‰),2023年扩大到-0.94‰;同时,2023年河南省常住人口9815万人,比2022年减少57万人,减少量排在全国首位,反映出我省人口问题已经日益突出,需要予以重视并提前应对。

  综合来看,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除了有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青年人创业就业艰辛带来的无形压力,还有青年人自我意识以及生育观念的改变,更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的乏力:一是生育支持政策不够完善。虽然我省推出了一些生育支持政策,但大多是税收、医保等方面的措施,激发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硬招、实招不够。二是生育支持政策落实难。政策落实牵涉多个政府部门,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标准、审批流程各不相同,再加上财政资源有限,导致补贴落实的力度和实际覆盖面不大。三是生育休假制度不健全。根据目前政策,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持,但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承担,导致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在保障职工生育休假方面缺乏积极性。

  为此,建议加快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更加有效的激励引导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尽快出台生育补贴政策。近期,四川、湖南、甘肃等省陆续出台了支持生育的相关政策。我省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有一定力度的生育补贴政策。一方面,可根据生育子女数量,提供阶梯式生育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比如,参考国内一些地方的做法,可以对生育一孩的家庭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生育二孩的家庭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生育三孩的家庭一次性补助10000元,适当分担家庭的生孩费用,解决“生不起”的问题。另一方面,可设立专项育儿津贴,由省、市两级财政共担,从孩子出生直至一定年龄,每月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比如,可以对家庭中0—6岁的孩子,每孩每月发放500元津贴,减轻家庭的养孩负担,解决“养不起”的问题。同时,在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现生育补贴资金“一次申请、一窗办理、一步到位”。

  (二)健全完善生育保障机制。在落实既有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政策覆盖面,用制度机制保障“养得好”。一方面,可增加新生儿父母购车购房购家用装备等硬性支出的补贴优惠力度,支持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建立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等期间工资发放的成本共担机制,可采取税费返还减免、生育保险基金支持等形式减轻企业负担,调动育儿父母所在企业的积极性,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益;对因养育孩子放弃工作的“全职妈妈”,可在孩子6岁前每月发放2000元左右或者城镇职工最低收入标准的养儿补助,提升育儿家庭消费能力,着力解决“育得好”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方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班等多种托育模式,解决生育家庭“带娃难”问题。

  (三)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适龄青年婚育观念的正向引导,开展对渲染恐婚恐育、性别对立等负面信息的监测治理,引导青年人摒弃“不婚不育保平安”等消极思想,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运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面向大众开展婚事新办、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等移风易俗理论政策宣讲,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来自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责任编辑:魏蔚